泸溪融媒7月31日讯(记者 杨剑波 通讯员 刘 阳)7月30日,泸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付红、符海河、彭晓云、吴光华、杨晓波出席。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文林,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周华斌,县人民法院院长杨金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和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泸溪县2024年决算草案和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方案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泸溪县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泸溪县2024年决算草案、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方案草案和泸溪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泸溪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关于全县油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坚持服务中心大局,重点关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项目建设进展、营商环境优化成效、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等,推动县政府更加精准施策;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县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以此次测评为契机,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极端重要性,将其贯穿于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依法履职行权,改进监督方式,持续加强跟踪问效,对本次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盯问题不放,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汇报,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正确行使职权。
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县人民政府26个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纪委监委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科级以上干部和洗溪镇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一审:王德微
二审:唐宏萧
三审:龚宗泽
来源:泸溪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剑波 刘 阳
编辑:王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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