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融媒12月16日讯(通讯员 陈春玲)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客运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农村道路客运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近日,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到泸溪县汽车运输公司约谈该站负责人,督促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约谈中,大队指出在路检路查过程中时有发现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存在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说明安全教育存在短板弱项,责令其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并要求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坚决杜绝“病车”上路;要定期组织开展驾驶人培训活动,加强突发情况的反应能力训练,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够从容科学应对,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定期对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杜绝驾驶员超速、超员、不系安全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企业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培训和车辆安全检验,规范企业安全管理,督促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第一的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一审:王德微
二审:唐宏萧
三审:龚宗泽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陈春玲
编辑:王德微
编辑:王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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