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融媒8月2日讯(通讯员 刘淇)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力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8月2日起,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内主要路段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中,大队根据摩托车、电动车机动性强、灵活的特点,采取“路面劝导+警告+处罚”的方式,提前上岗在上班高峰时段,集中警力对城区重要路口进行执勤值守整治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路口劝导工作结束后,又将所有警力分为四大组在城区超市、农贸市场、大型广场等摩托车、电动车密集区域,重点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非法载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纠”。同时,执勤人员还将宣传教育融入整治过程中,积极向驾乘人员及过往群众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利用流动宣传车,向社会播放倡议书的音频,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当天上午,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4起,其中无牌无证8起,未带头盔12起,未年检3起,超员1起,暂扣机动车23辆,行动正在持续开展中。
下步,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按照“提前上班延迟下班+昼夜交替”的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无牌无证、未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泸溪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规,泸溪是我家,文明靠大家。
一审:唐宏萧
二审:宋丽梅
三审:龚宗泽
来源: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作者:刘淇
编辑:唐宏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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