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融媒11月17日讯 今天,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行动”的通告泸疫防通〔2022〕20号》,原文如下:
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行动”的通告
泸疫防通〔2022〕20号
广大居民朋友们:
疫情防控千万条,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是第一条。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广大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把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当成一种责任和义务,坚持“凡外出必戴口罩”“凡进重点场所必扫场所码”。
(二)各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提示,未规范佩戴口罩、未扫场所码者一律不准进入。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从严从紧抓好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高风险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屡次发现问题的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依法责令整改并追究法律责任;对屡次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要率先垂范,争当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五)凡不规范佩戴口罩、不按要求扫场所码,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居民,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来源: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唐宏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