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 共同抗疫
泸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来泸(返乡)人员管控措施的通告
(第1号)
随着春节临近,外出人员陆续返乡。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现将来(返)泸人员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工作通告如下:
一、及时登记报备
1.坚持非必要不返泸,提倡就地就近过春节。
2.确需返泸过年的,请您提前向所属村(社区)电话报备个人信息、拟返乡时间、所在地是否是高中风险地区等信息,以便村(社区)做好信息登记备案,倡议返乡前做一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
3.如果您已返泸,请您第一时间前往所属村(社区)登记报备,并扫“健康码”“通信行程码”和测量体温,主动配合村(社区)做好返乡人员管控措施。
二、做好科学防护
1.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返程途中及在泸期间,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的健康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务必按照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向所属村(社区)或卫生院报告,佩戴好医用口罩及时到公立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返泸后尽量不要再离开居住地,建议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4.倡议不购买、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重地区商品,不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取快递包裹时要佩戴手套,先消毒,后拆包装袋,尽量不要把外包装袋带进家中。回家后要消毒洗手。
三、配合做好分级管理
1.国外境外来泸(返乡)人员:在第一入境口岸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并经2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人员,返泸后需再进行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1次核酸检测。
2.高风险地区来泸(返乡)人员:第一时间在集中隔离点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隔离观察7天,并于观察期满前1—2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正常出行。
3.中风险地区来泸(返乡)人员:第一时间集中隔离点集中医学隔离观察7天,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隔离观察7天。
4.低风险地区来泸(返乡)人员: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提供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建议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县人民医院进行1次核酸检测(自费),并自觉做好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在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禁止到个体诊所就诊及药店私自购买药品。
5.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县 疫 防 办: 0743-4262704
县疾控中心: 0743-4265397
县人民医院: 0743-4260156
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武 溪 镇 0743-4222731
浦 市 镇 0743-4611241
达 岚 镇 0743-4577333
合 水 镇 0743-4566006
兴隆场镇 0743-4688033
洗 溪 镇 0743-4655146
潭 溪 镇 0743-4666333
石榴坪乡 0743-4555388
白羊溪乡 0743-4599011
小 章 乡 0743-4699587
解放岩乡 0743-4677068
泸溪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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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仍在 请勿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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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溪县防控办
作者:防控办
编辑:龚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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