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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放大招!十条措施助力大学生创业梦

来源:湘西头条 编辑:王德微 2025-04-29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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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工作要求,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面保障。根据《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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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落实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大学生初次创办的企业或初次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低于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大学生新创办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吸纳劳动者就业满6个月后,可按吸纳本省劳动者人数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2. 设立大学生创业贷款。设立湘西州“背包贷”大学生创业贷款,整体授信1亿元,其中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3. 落实支持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对毕业年度内持《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 落实大学生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建立大学生创业台账,按省委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提供全面保障。择优推荐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省“芙蓉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及州级青年人才项目,并按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在实施“武陵人才”评选时,探索将在州创新创业的大学生典型纳入优秀青年人才序列单列指标,享受相关优待服务。

5. 落实大学生创业支持资金。统筹州县两级及高校资金资源,从现有就业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资金等专项资金中给予充分保障。用好用活湘西州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荐大学生创业优质项目进入备投项目库,争取融资支持。有效发挥“湘商+”“校友回湘”等资源优势,鼓励湘商和湘西校友支持帮扶大学生创业,吸引社会资本为大学生主导的在湘创业初期项目提供创业启动资金。

6. 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建设。立足湖南省“4×4”和湘西州“1+5+X”现代化产业体系,引导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园区、企业参与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支持建设1至2家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按规定每家给予不超过40万元创业孵化服务补助。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应安排不少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大学生,全州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大学生创业项目和团队总计不少于80个。

7. 遴选一批高水平的大学生创业导师。遴选50名责任心强、实践经验足的大学生创业导师团。对符合条件的“湖南最美创业导师”优先推荐申报省、州人才项目。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室”,落实导师与大学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服务。组织创业导师进校园活动,2所高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活动。

8. 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开展多层次创业培训。引导创业培训机构创新“创业+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人工智能”等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素养。支持吉首大学、湘西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工院校开设创业指导培训课程。

9. 优化完善大学生创业协同机制。建立完善由州教体局牵头,各级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优化政务服务,围绕登记注册、税务登记、金融服务等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并在州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大学生创业“一站式”办理窗口,实行大学生创业事项一次性联办。州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专窗,聚焦大学生创业需求开展法律服务。

10. 加强大学生创业典型选树。举办“金种子”湘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推选优秀创业大学生项目参加国家级、省级创业创新大赛。开展大学生创业典型选树,对获评湘西州大学生创业典型的创业大学生给予5万元项目资金支持。邀请主流媒体和知名新媒体,集中州内优势资源,构建大小屏联动,线上线下高密度、大时段、深层次跟进的宣传机制,营造全州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浓厚氛围。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涉及税收等国家政策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来源:湘西头条

编辑:王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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