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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返)泸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来源: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龚宗泽 2022-10-19 21: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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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筑牢我县“外防输入”防线,压紧压实省外入(返)泸人员和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市入(返)泸人员(以下统称“外地入返人员”)闭环管控“四方责任”,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链,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守护泸溪一方净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外地入返人员须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进行“双报备”(居民健康卡入湘小程序+目的地村/社区或用人单位),提前了解所在地区来泸政策,抵达泸溪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3天2检”“落地检”等相应防疫措施。在泸期间要积极落实“场所码”扫验、核酸检测、个人防护、健康监测等要求,并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中高风险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报告。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洽、谁负责”原则,对前来务工、商洽合作等外地入返人员,用人单位、本地企业要摸清人员底数、建立信息台账,严格督促相关人员落实提前报备、核酸检测、“三不”措施(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防控要求,并提前向属地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人员信息。

三、全面强化外地入返人员住宿管理。外地入返人员中,对居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含房屋实际管理人)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督促其主动报备;对投靠亲友居住的(含驻家的家政服务人员),由被投靠的户主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督促其主动报备;对在用人单位、工地住宿的,由用人单位向所在村(社区)及主管单位报备,并督促其主动报备;对在宾馆酒店、旅店、学校、医院、培训机构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寄宿、住宿的,由相关单位、场所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村(社区)及主管单位报备报送信息,并督促相关人员主动报备。发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及防控办报告。

四、做实做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行各业特别是20类风险职业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要严格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经营单位、基础网格(包括各大企业的分公司、建筑公司各工地、各分支单位等)负责核实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督促未检人员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

各级各部门要压实属地责任和主管责任,指导、督促、检查个人和企业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所有外地入返人员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隐瞒不报、漏报、弄虚作假等履行防疫要求不到位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疫情防控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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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龚宗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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