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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感人 以理服人 以法示人——泸溪法院探索推进情理法“三位一体”婚恋家庭矛盾裁判新模式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作者:徐朝辉 吴英 编辑:唐宏萧 2022-08-22 16: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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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朝辉 吴英

近年来,泸溪法院探索推进情理法“三位一体”婚恋家庭矛盾裁判新模式,家事审理呈现出结案率高、调解和好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群众满意度高、发回重审改判率低的“四高一低”良好态势。三年来,共审结家事案件1352件,调解、撤诉692件,调撤率51.18%,促和夫妻270对、家庭15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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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家庭式审理,以情感人

成立家事法庭,推进温情审理。成立家事法庭与立案审判庭合署办公,组建家事审判团队,家事审判庭实行“1+1+N”的调解模式,由1名员额法官、配备1名家事调解员指导、特邀N名调解员进行案件调解,专门负责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发挥最大化的调解效能,力求案结事了。同时,以“家事合和”为主题,投入资金50万元,建成了集心理疏导室、亲子活动室、夕阳关爱室、母婴哺乳室、反家暴接待室为一体的“家庭式”家事调解室,家事审判的调解员由基层经验丰富、善做思想疏导、心理辅导、情感劝导的调解员组成,通过和当事人近距离交心交流,耐心劝说、消除误会等多种方式,为当事人营造了温馨和睦、亲和温暖的止纷定争环境,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尽可能修护受损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有效促进纠纷化解。去年受理案件214件,疏导撤案37件、调处和解129件 、依法判决48件。家事调解室投入使用以来,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经过我们审判员的耐心倾听、沟通、释法,多数的家事案件都在调解中解决,真正的化解家庭矛盾,案结事了,大大提高了家事案件的审判效果。

举办家庭课堂,推进亲情劝导。以“携手同行,共建幸福家庭”“家和万事兴”“家是温馨港湾”为主题,首创 “幸福家庭课堂”,选派情感细腻、性格温柔的女法官“妈妈”为讲师,深入学校、社区开办“幸福家庭课堂之夫妻相处之道”讲座5次,参加人员多达400人次,倡导积极向上、文明理性的婚姻家庭观,传播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基层稳定。通过对13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讲解和调解,强化心理疏导和情感劝慰,有9起案件当场以撤诉、调解方式结案。“幸福家庭课堂”扩大和延伸了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辐射功能,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了湘西中院的肯定,被写入法院工作报告。

借力执委妈妈,推进真情关爱。县法院联合县妇联、县检察院、公安局、团县委、教育等部门,成立关心关爱重点儿童志愿者队伍,依托执委妈妈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着重对法院判案案件中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孩子、特殊家庭,定期实施家庭走访,帮助落实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减免学费、心理疏导、宣传儿童保护知识等,建立台帐,确保底子清楚,实现精准关爱和干预。

实行多元化解纷,以理服人

推进一站式化解。依托"一站三中心”平台,对一些容易激化、案情复杂的家事纠纷,委托基层组织调解,借助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以及人民调解员、陪审员力量,发挥其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一站式及时处置、就地化解,实现纠纷不出村镇、矛盾不上交。三年来,共委托调解案件53件,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281件次。

注重诉前调解。坚持“凡家事案件,必诉前调解”,邀请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当地有威望的老人等组成特邀调解团队,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引导群众以良好的村规民约对家事纠纷进行道德评议,形成“法官说法、乡贤说理、百姓说事”工作合力,推进构建“法治、德治、自治”基层社会管理模式,真正做到定分息事人和。借助视频、语音等新型科技工具,运用语言、心理等调节技巧,在云上(法庭)化解家庭矛盾,诉前调解案件,打破了解纷时空局限,一改过去家事纠纷对簿公堂、面红耳赤、易激化矛盾的弊端,提高了家事纠纷司法效率和社会效果。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家事案件联席会议、心理辅导干预、家事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多元联动、案后回访等10多项家事纠纷化解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柔性诉讼环境,推进婚恋矛盾纠纷当事人情感修复、家庭稳定、亲情弥合,有效降低家事矛盾复发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年来,共诉前调解案件207件,已结家事案件全部在审限内结案。

开展巡回审判。推出上门开庭、网上调解、上门调解等十条便民举措,对继承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中年龄大、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离婚纠纷案件中的残疾当事人,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就地听取意见,方便其参与诉讼,做到“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极大地减轻了群众诉累。通过上门搭建沟通平台,在当事人熟悉的环境中开庭调解,避免当事人因路途奔波产生不安情绪,营造熟悉轻松的环境,便于当事人充分轻松的表达诉求、陈述事实、讲清道理,使更多的知情人和群众鉴证法庭"说事评理",让家事审判更接地气、更具社会化和人性化,便于推进纠纷化解。三年来,共上门开展家事纠纷巡回审判126场,调解和好案件7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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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过程保护,以法示人

泸溪县人民法院积极建立与县妇联、县民政局、村(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的无缝对接平台,组织各部门共同参与家事矛盾纠纷庭前走访、庭中调解、判后回访工作,全过程释法析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面对面释法,做好事前保护。坚持审判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深入推动送法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部队、单位、直播间“送法七进”活动,面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加强对其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怠于行使家庭教育监护职责的行为、反家庭暴力以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的宣传,强化“依法带娃”和人身安全保护意识。

一对一维权,提供司法保障。按照“一名法院+一名对象”“一对一”控辍保学维权方式,对“控辍保学”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为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提供司法保障和坚强后盾。过来,使5名辍学儿童重返校园,圆梦课堂。其中我院审理的1件“控辍保学”案件被湖南高院作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建立“一名对象+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对一”控辍保学联动机制,走出了一条为当事人提供纠纷调处、法律帮助、心理咨询等综合服务的新路子,被湖南省妇联授予“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加大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的执行力度,发挥司法裁判指引和教育作用,联合各方力量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推动崇尚文明、依法维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和良好风尚。自“两令”制度实施以来,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份、家庭教育令2份。

点对点回访,确保案结事了。坚持以人为本,推行“凡家事案件,判后必回访”制度,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常态化开展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类家事案件回访,由办案法官负责判后答疑、心理疏导、调解执行、风险稳控等工作,引导当事人平复心理纠葛、修复社会关系,做到案结事了、案结心解,一改过去“一判了之”的现象,有效防止了“案生案”。近三年来,法院受理办理的一千多件家事案件,无派生案件发生。实现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实现对尚未破裂的婚姻和问题家庭的救治,促进家庭和睦,培育良好家风。

来源:泸溪县人民法院

作者:徐朝辉 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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